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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第一季度报告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3-01-1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2、 利润表项目

3、 现金流量表项目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筹划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万股(含20,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将不超过225,000.00万元(含225,000.00万元),用于智能终端用光学组件技改项目、移动物联智能终端精密薄膜光学面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已于2021年2月23日获得证监会核准批文。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8日、2020年12月26日、2021年2月24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2、公司拟分拆控股子公司夜视丽至创业板上市,推进其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大做强公司反光材料业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夜视丽已完成股改相关工作,目前在证监局辅导备案中。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0年11月7日、2020年11月28日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3、公司在报告期内通过财务内控自查发现控股子公司浙江台佳电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李某存在侵占银行汇票的行为,其已被当地公安机关缉拿。截止目前,经公安机关初步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个人职务侵占涉案金额6,900余万元人民币,已构成重大职务犯罪,目前预计可追回资产5,000-5,500万元人民币,会造成公司利益的损失。事件发生后公司及时成立专项小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并采取一切措施追回公司损失。同时公司针对深交所就该事件出具关注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外披露。以上相关公告披露于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3日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126.43万元(为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补流的情况。2021年1-3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3,241.86万元。“蓝宝石长晶及深加工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570.00万元,2021年1-3月实际投入金额为3241.86万元,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4,0331.29万元,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4.57%。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全部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1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0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 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21)023号),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有效实施全球化战略布局,满足海外业务拓展需求,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2,000万美元在越南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详见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号)

3、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借助专业资本力量推动战略落地,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投资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详见同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号)。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2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应到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泮玲娟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监事会对《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以及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越南工厂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有效实施全球化战略布局,满足海外业务拓展需求,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拟在越南兴安省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生产基地,计划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2,000万美元(按2021年4月22日汇率约合12,980.4万元人民币),用于在越南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建设越南工厂等相关投资。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水晶光電ジャパン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水晶”)作为投资路径,由日本水晶出资设立公司全资孙公司水晶光电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越南水晶”),并由越南水晶作为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1、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2,000万美元(按2021年4月22日汇率约合214,100万日元)对日本水晶进行增资,其中108,000万日元计入注册资本,其余106,100万日元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日本水晶注册资本由9,500万日元增加至117,500万日元。

2、日本水晶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美元设立公司全资孙公司越南水晶。越南水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美元,日本水晶持有其100%股权。

3、由越南水晶作为越南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计划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含用于实缴越南水晶的注册资本)用于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越南生产基地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发改委、商务局、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路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水晶光電ジャパン株式会社

英文名称:Crystal-Optech Japan Co., Ltd

2、成立日期:2017年9月26日

3、注册地点:日本东京

4、法人代表:林敏

5、注册资本:9,500万日元

6、股权结构:水晶光电持有100%股权

7、经营范围:电气、电子、光学、化学、机械产品的设计、开发、量产、销售、维护相关的咨询业务;电气、电子、光学、化学、机械产品、一般消费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加工以及销售、保养维修与进出口业务;电气、电子、光学、化学、机械产品、服务业相关的人才派遣业务;信息通信系统相关的机器、以及设备类的销售与租赁等。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水晶光电越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水晶光电越南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英文名称:Crystal-Optech Vietnam Co., Ltd(暂定名,最终以越南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注册地点:Standard factory No. 5, Plot No. F-8, Thang Long Industrial Park II, Di su ward, My Hao town, Hung Yen Province, Vietnam.

注册资本:300万美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日本水晶以自有资金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制作、加工、销售,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2、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1)项目名称:越南工厂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越南兴安省升龙工业园区二期(Thang Long Industrial Park II)

(3)项目实施主体:越南水晶

(4)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本次获批的投资总额2,000万美元除用于实缴越南水晶的注册资本外,其余用于越南工厂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厂房、净房装修、购置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5)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

(6)产品方案及建设规模:主要生产以薄膜光学为基础的光学元器件产品及延伸产品,应用于智能手机、相机、安防、智能家居等满足成像系统的光学及结构要求领域。光学元器件综合含各类滤光片、晶圆、棱镜、薄膜光学面板等产品;项目建成后计划达成年产7,000万片光学元器件的产能。

(7)项目实施进度:拟定于2021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厂房租赁、净房装修、厂房主体装修、设备安装调试、产品认证等工作。

(8)项目效益分析:本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正常年销售收入4,680万元人民币,税后利润649万元人民币,税后净利润率为13.86%,税后投资回收期6年(含建设期)。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在越南投资设立孙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是公司实施全球化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公司推进全球化制造进程,打造海外供货能力,有效规避国际贸易摩擦风险,更好的满足国际客户的订单需求。同时利用越南人力成本、税收优惠政策等地区优势,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发改委、商务局、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存在不能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风险。

越南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越南工厂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面临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未来经营情况和预期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尽快熟悉并适应越南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避免和降低经营风险,保障越南工厂的良好运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借助专业资本力量推动战略落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参与投资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火眼基金”)。

火眼基金为有限合伙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火眼基金目标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9,300万元,公司将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投入人民币1,000万元。

出资后火眼基金的出资比例如下:

2、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他合伙人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等文件。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4AXFXE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311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王爱龙

成立日期:2017年02月15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情况: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王爱龙持股29%、李光静持股25%、吴海东持股1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直接或以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有私募股权投资管理人资质,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基金业协会履行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登记编码:P1066202)。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有限合伙人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2004828D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开发大道东段2198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壹仟柒佰陆拾捌万捌仟叁佰叁拾贰元

法定代表人:林敏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02日

经营范围:光电子元器件、光学元器件制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电子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722034843M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玖亿叁仟叁佰零贰万贰仟壹佰玖拾元整

法定代表人:朱双全

成立日期:2000年07月11日

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材料、半导体及光电材料、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业务及服务;云打印及数字快英服务(不含印刷);新材料、软件及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专利转让。(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0055248981XP

住所: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泰安路1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高南

成立日期:2010年03月12日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计算机及配件、电子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LED灯具、通信终端设备研发、生成、销售;五金、交电、仪器、仪表、通用机械销售;智能移动密集架、数字化档案产品、射频识别(RFID)产品、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IC卡及IC卡读写机产品的研发、生成、销售;物联网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云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810384768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张衡路666弄2号5层504-511室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陆仟壹佰陆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胡黎强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31日

经营范围:半导体芯片及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研发、销售,系统集成,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5435728P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西田社区锦绣工业园8栋第一层至第三层A区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零捌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育宣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精密模具、通讯用电子连接器、电子塑胶制品的技术开发、设计、销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精密模具、通讯用电子连接器、电子塑胶制品的制造。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7908906337

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维扬经济开发区荷叶西路6号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肆亿柒仟贰佰壹拾壹万陆仟捌佰玖拾叁元整

法定代表人:梁勤

成立日期:2006年08月02日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其它电子元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分布式光伏发电;从事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及其相关工程咨询服务;光伏电力项目的开发以及光伏产业项目的开发;光伏太阳能组件、太阳能应用工程零部件的销售;太阳能应用系统集成开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5738150X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07室(德胜园区)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六亿叁仟玖佰壹拾贰万壹仟伍佰叁拾柒元整

法定代表人:杨云春

成立日期:2008年05月15日

经营范围:微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集成电路及配套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产品设计;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微电子器件、半导体器件、通讯设备及其系统软件、计算机软件、电子计算机及其辅助设备、电子元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7285439567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F座402-5室(住所申报承诺试点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奇星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1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诺玛(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名称:诺玛(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NQ29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2123号3层F22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ZHANGNING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金融信息除外),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除代理记账),计算机软硬件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诺玛(上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287496X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街道望海路1188号伍兹公寓3栋24楼A户A区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曾芳勤

成立日期:2015年04月30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银行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限制的项目)。

领胜投资(深圳)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姓名:徐金根

身份证号码:3205231969****

住址: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东方华庭********

徐金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姓名:孙清焕

身份证号码:3622221973****

住址: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孙清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3、姓名:陈良玉

身份证号码:4602001975****

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

陈良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4、姓名:蒋忠永

身份证号码:3306251972****

住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蒋忠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5、姓名:林志强

身份证号码:3505241974****

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路********

林志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6、姓名:李建光

身份证号码:1324281980****

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街道********

李建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7、姓名:李凯

身份证号码:4104811973****

住址:河南省舞钢市寺坡石漫滩大道********

李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8、姓名:陈伟达

身份证号码:3406031979****

住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屯溪路********

陈伟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9、厦门素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厦门素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RPDBK11

住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1115号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学仁

成立日期:2021年03月1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厦门素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姓名:张耀坤

身份证号码:3322251985****

住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科技馆街********

张耀坤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火眼基金的基本情况及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海南火眼汇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2、基金规模:人民币19,3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方式:以货币形式出资

5、基金管理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火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出资进度:合伙人应于约定的缴付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毕全部认缴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以合伙企业书面通知为准。

7、存续期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为5年,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其中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为2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最多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一年。

8、退出机制:合伙企业已投资项目可以依法选择适用的退出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后转让、并购、股权/股份转让、回购、及有利于投资增值的其他退出方式。

9、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基础依据。

10、投资方向:重点投资于半导体、精密器件、新材料、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二)管理模式

1、管理和决策机制

(1)合伙人会议

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如下事项:

①讨论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②决定合伙企业举借债务事宜;

③审议并批准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或普通合伙人份额转让事宜;

④审议并批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转换事宜;

⑤决定合伙企业的解散及清算事宜;

⑥评估管理人管理业绩并提出建议;

⑦决定聘任、解聘和变更管理人;

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规定应当由合伙人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合伙人会议所议事项,须由合计持有实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2/3)以上(含)的合伙人及普通合伙人同意方可审议通过。

(2)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对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等投资事宜作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拥有对合伙企业相关投资做出最终决定的权限,具体包括:

①决定是否投资及对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方案;

②决定投资项目退出方案;

③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授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其他职权;

④投资决策委员会每位委员均有一票表决权,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⑤投决会全部议案的表决须经投委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必须经投决会全体委员一致表决通过后方为有效决议。

2、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①有权按照本协议及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投资协议等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经营利润;

②参加合伙人会议,依法行使有限合伙人相应权利;

③有权在合伙企业清算时,按照其所占实缴出资比例取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④有权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合伙企业的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经营资料;

⑤有权了解和监督合伙企业的业务状况并提出意见。

(2)合伙人的义务

①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付其承诺的出资;

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若相关合伙人会议决议、投资协议等有另外约定的,按另外约定承担义务;

③除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干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

④授权管理人负责项目的选择和投资管理事务,根据投决会的决定签署进行对外投资的所需的法律文件并配合实施;

⑤保密义务:有限合伙人仅能将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向其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

3、收益分配机制:

在合伙期限内,合伙企业通过任一投资项目投资所获的现金收入,在扣除项目实际支出费用及合理预计费用后,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30日内组织分配。全体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执行先本金后收益、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按实际出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配投资本金及投资收益。

有限合伙企业退出一项投资时,按下列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归还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按有限合伙人实际缴纳出资额比例分配各有限合伙人的本金,直至各有限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本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2)归还普通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经过上述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入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分配,直至其获得的分配总额达到其向合伙企业实际缴付的累计出资额;

(3)分配有限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两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各有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按照从每次缴款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这里“到账日期”是指缴款划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日期);

(4)分配普通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如经过上述三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收益的,则继续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限合伙人之实缴出资实现每年8%单利的收益(按照从每次缴款到账日期起算到分配时点为止,这里“到账日期”是指缴款划入本合伙企业在托管银行开立的账户日期);

(5)分配超额收益:经过上述四轮分配后仍有可分配的收益,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中20%分配给基金管理人,80%在全体合伙人中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同心多元化”的战略规划,充分利用各方优势资源,通过专业化投资管理团队,积极寻找在半导体、精密器件、新材料、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项目,拓展投资渠道,进一步探索外延式发展,加快推动公司战略布局。

公司本次利用自有资金参与设立火眼基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存在的风险

公司参与设立的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基金在运行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并购整合等多种原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基金日常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全。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投资基金份额认购,也没有其他任职情况。

2、本次投资合伙企业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23号

2021

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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