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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作者:admin | 发布时间:2022-05-17

一、提出申请第一类

提出申请成立除注册会计师房产公司之外的全权记帐政府机构,应经所在的区、地级市地税局批准,并申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标准化印刷的《全权记帐许可》,就可以专门从事全权记帐销售业务。

二、提出申请前提

成立全权记帐政府机构,除北欧国家法律条文、行政管理法律条文法规梅塞县明确规定外,应合乎以下前提:

1.3名以内所持《会计从业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职从业者人员;

2.顾问全权记帐销售业务的相关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以内专精控制技术职位资格证书;

3.有一般来说的办公设备娱乐场所;

4.有完善的全权记帐销售业务规范化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三、提出申请流程

提出申请基层单位具备提出申请前提后,除注册会计师房产公司外,应向注册商标事先批准地的区、地级市地税局提出申请《全权记帐许可》。提出申请者经批准获得《全权记帐许可》后,应未登记备案。

四、提出申请数据资料

提出申请全权记帐资格证书,应向审核北欧国家机关递交提出利内区并附赠以下金属材料:

1.政府机构的协定或是会章;

2.从业者人员复印件、《会计从业者职业资格证书》,顾问全权记帐销售业务的相关人士具备注册会计师以内专精控制技术职位资格证书的断定金属材料;

3.顾问全权记帐销售业务的相关人士、所持会计从业者职业资格证书的现职从业者人员在政府机构现职从业者的书面承诺;

4.办公设备地址及办公设备用房产权或是使用权断定;

5.全权记帐销售业务规范化和财务会计规章制度;

6.工商行政管理管理部门批准政府机构名称的有关金属材料。

五、办理手续期限

各区、地级市地税局受理《全权记帐许可》提出申请后,审查提出申请政府机构的提出申请数据资料和办公设备娱乐场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是不批准。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审核北欧国家机关相关人士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提出申请者。

审核北欧国家机关审查合乎前提的,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提出申请者下达批准文件、颁发《全权记帐许可》。

六、每年报备

全权记帐政府机构应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核北欧国家机关报送以下金属材料:

1.全权记帐政府机构基本情况表;

2.营业执照、办公设备用房产权或是使用权断定;

3.现职及兼职从业者人员复印件、《会计从业者职业资格证书》、会计专精控制技术职位职业资格证书。

全权记帐政府机构不按期报送金属材料的,由

各区、地级市地税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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